弘準國際法律事務所-律師事務所,新竹律師事務所,竹北律師事務所
“珍惜生命,拒絕毒品”是日常生活中常見宣導,吸食毒品對於某些人來說,是釋放壓力,不須面對塵囂的快樂,但只為一時快樂,造成身體一輩子傷害,值得嗎?
面對犯毒癮的人,毒品價位再高也都願意拿出錢來購買,販售毒品不僅害了自己也害了別人。
未成年學生為了以省時方式賺取多一點的零用錢,而販售毒品從中獲利,因不知輕重,思慮不周為一時的利益而蒙蔽雙眼,並非故意犯罪,犯後坦承所有行為,態度良好頗有悔意,經陳湘如律師協助下,法官判決緩刑3年。
奉勸各位,不論是成年人或是未成年都不要輕易的以身試法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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