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家學淵源的薰陶下,1918年開始與父親學木作,並以二伯父世順公為師學習木雕技巧,學藝三年後出師。1922年,年輕的李松林首次參與鹿港辜顯榮家族的家具製作,辜家用料需求講究,奠定日後創作的基礎;1924年,以「師傅頭」的身分領導修建鹿港天后宮正殿,與來自泉州、潮州的著名匠師們共事,從中磨練與學習名家技法,期間長達四年,使其精湛的技藝聲名遠播。
李松林早期多從事寺廟大木作的創作,如鹿港天后宮、通霄媽祖廟、三峽清水祖師廟、清水觀音亭等,皆可見其創作蹤跡。中年後,開始致力於藝術創作,從匠師頭銜到藝術家身分、從廟宇故事到個人心性呈現,題材逐漸多元並具有個人風格,融合傳統與創新,顯現他不斷精益求精的創作理念。
1985年榮獲教育部首屆薪傳獎的肯定、1989年獲頒「國家重要民族藝術藝師」的榮譽頭銜,皆可發現李松林的大師風範並非僅止於個人成就,亦表現在薪火相傳的意念上,其不藏私的藝術家精神,使得台灣木雕藝術不只往前邁進,更向上提升,為台灣文化增添一抹秀麗的風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