昨晚法務部正式預告了「民法繼承編修正草案」,這次修法因應了台灣進入超高齡社會、家庭結構改變的現況,是近幾十年來財產繼承法規最符合現代人期待的一次大轉型!
簡單一句話總結:未來,兄弟姊妹的『特留分』正式走入歷史,一切由遺囑說了算!但同時,政府也幫孝順的子女和弱勢手足加了新配套。」
1️⃣ 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:頂客族的超級福音
有立遺囑:未來只要寫好合法遺囑,明確把財產留給配偶或其他人,不給兄弟姊妹,那就是一毛都不用給!過去頂客族最怕高齡生存配偶還要跟旁系手足分財產的荒謬現象,終於有解了。
沒立遺囑:一切照舊!原本民法一到四順位的法定繼承人順序完全沒變。如果沒立遺囑,兄弟姊妹一樣能分財產;反之,若被繼承人欠債,兄弟姊妹一樣得限期辦理拋棄繼承!
保障弱勢手足配套:為了避免太絕情,如果兄弟姊妹生前確實一直受你扶養,因為你走了導致生活陷於困難,且遺囑沒留財產給他,他還是可以請求「遺產酌給」來死後扶養,保障弱勢。
2️⃣ 增訂「特別貢獻分」:鼓勵照顧高齡長輩
這條新法(民法1173條之1)!如果共同繼承人中,有人無償幫長輩長年療養看護、或者在家族事業不拿薪水(或拿微薄薪水)瘋狂付出,對長輩的財產維持或增加有特別貢獻:
未來在分割遺產時,這份付出可以換算成價額,「額外加入」該継承人的應繼分中!
讓默默付出、盡孝道的子女,能夠得到實質上的公平與法律評價。
3️⃣ 遺囑禁止分割期限:從 10 年縮短為 5 年
過去被繼承人可以用遺囑交代「這筆遺產 10 年內不準分」,但現代工商社會講求資金靈活運用,10 年實在太久了。這次政府順應時代,直接砍半縮短成 5 年,加速財產的運用和經濟發展。
郭代書的專業實務觀點:
過去很多人常批評台灣的遺囑「沒用」,就是因為不管怎麼寫,都繞不開特留分這道關卡。
當這塊絆腳石被移除後,未來「遺囑」的實用性與需求將會迎來爆發性成長,公證人和我們代書真的要忙一波了!
但也因為自由度變高了,未來的爭產官司將會全面開闢「新戰場」!
當心懷不軌的親屬(或沒拿到財產的兄弟姊妹)發現法律不再保障特留分時,他們唯一的手段,就是瘋狂主打這份遺囑「無效」(例如打官司控訴長輩當時神智不清、簽名是偽造的、或是經辦程序不合法)。
郭代書真心話:
當沒有了特留分的保障,遺囑的「程序正義」就比以前更重要!在預立遺囑時,不論是字跡、影音留存、公證程序、或是內容設計,專業人士都必須步步為營,禁得起未來法庭上的交互檢驗。
財產傳承不是躺著就會好,尤其是頂客族、或者家中有需要特別照顧的長輩、手足的朋友,是時候該重新找專業代書超前部署,重新檢視你的資產配置與遺囑規劃了!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