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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當事人委任尚耘律師團隊為拆屋還地訴訟代理人-勝訴原告之訴駁回】
「臺北地方法院113年度訴字第656號」被告因無權占用一樓空地興建增建物,遭原告請求拆屋還地並返還不當得利,委任尚耘律師團隊辯護。律師主張該增建物於民國69年購屋時即存在,且管領空地逾40年,其餘共有人從未異議,應認存有「默示分管契約」。法院審酌該處長期圍設且鄰里知悉卻未干涉,認定被告係基於分管契約合法占有,並非無權占用或受有不當得利,故駁回原告對被告之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