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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同遊遭性騷擾後上網發文反被告?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!】
2026-09-18
【同遊遭性騷擾後上網發文反被告?律師成功爭取不起訴!】
案件經過:當事人與友人出遊住宿時,遭對方未經同意進入房間並觸摸胸部,事後因身心受影響,在社群平台分享自身經歷並提醒他人,卻遭控公然侮辱、加重誹謗及違反個資法。
解決過程:律師提出性騷擾成立資料及貼文脈絡,主張內容有所依據且屬經驗評論。
官司結果:檢察官認罪嫌不足,作成不起訴處分。
律師觀點:公開自身受害經驗仍應注意用語與個資,但有事實基礎的合理評論,不當然構成犯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