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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前伴侶散布私密影像又恐嚇?法院核發2年保護令!】
2026-09-16
【前伴侶散布私密影像又恐嚇?法院核發2年保護令!】
案件經過:雙方曾為同居伴侶,分手後相對人未刪除私密影像,並傳送私密照片及「祝福你被車撞死」等訊息,使當事人心生恐懼。
解決過程:律師提出訊息截圖、報案及刑事案件資料,證明家庭暴力風險持續存在。
官司結果:法院核發2年通常保護令,禁止侵害、騷擾、散布性影像並命遠離住所。
律師觀點:分手後以私密影像或恐嚇訊息控制對方,也可能構成家庭暴力,應即時蒐證聲請保護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