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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購物遭到詐騙,我能向平台追究責任嗎?
佳慧在一個知名購物平台上向賣家購買了一組限量球鞋,付款後等了三週都沒收到,賣家帳號也突然消失。她向平台客服申訴,客服說「賣家行為與平台無關」,叫她自行報警。佳慧覺得很不公平,她是在這個平台上交易才被騙的,平台難道完全沒有責任嗎……
法律依據
平台的法律責任因其角色不同而有差異,須依個案判斷:
依《民法》第184條,若平台對詐騙行為有過失(如未盡審核義務、已知詐騙仍未下架),可能構成共同侵權行為,負連帶賠償責任。
依《消費者保護法》第7條,若平台提供之服務有安全上之危險,致消費者受損害,平台應負賠償責任。但平台通常以「純粹媒介」為由主張免責,實務上平台責任之認定,需視平台介入程度而定。
平台責任的關鍵判斷因素
平台較可能被認定有責任的情形: ・
平台曾收到消費者對該賣家的多次申訴,但未採取停權措施
・平台提供金流服務(如平台代收款),對交易有實質控制
・平台廣告宣稱「安全保障」、「買家保護」等,卻未兌現承諾
平台通常主張免責的情形
: ・平台僅提供刊登空間,金流由雙方自行處理
・詐騙手法無法事前預見
消費者的實際救濟途徑
① 向平台正式提出書面申訴,要求依平台買家保護政策退款,保留所有申訴紀錄。
② 向消費者保護官(各縣市政府消保處)申訴,請求協助向平台施壓。
③ 若平台有代收款,向信用卡公司申請「拒付」(Chargeback),針對信用卡付款者較為有效。
④ 對詐騙賣家提出刑事告訴(詐欺罪),警方偵查時可向平台調閱賣家資料。
⑤ 若有具體事證顯示平台有過失,可評估向平台提起民事損害賠償訴訟。
具體可行步驟
① 立即截圖保存賣家頁面、商品資訊、交易紀錄、付款憑證及所有對話。
② 向平台提出書面申訴,明確要求退款及提供賣家資料(供報案使用)。
③ 向警察局報案,提告詐欺罪,取得報案三聯單。
④ 信用卡付款者,立即聯繫發卡行申請拒付爭議(通常須在交易後60至120天內)。
⑤ 向縣市消保官申訴,請求協調平台處理。 ⑥ 評估是否對平台提起民事訴訟,建議先諮詢律師可行性。
鍾若琪律師觀點
電商平台的法律責任,是台灣消費者保護領域目前仍在發展中的議題。平台業者通常以「中立媒介」為由主張免責,但這個主張是否成立,取決於平台對交易的介入程度。
從我觀察台灣司法實務的趨勢來看,法院在判斷平台責任時,愈來愈重視平台是否有能力預防詐騙卻未採取合理措施。若同一賣家已有多筆消費者申訴紀錄,平台仍未採取停權或限制措施,這種消極不作為在法律上已愈來愈難主張完全免責。
對消費者而言,我最實用的建議是善用信用卡拒付機制。若以信用卡付款,在交易後一定期間內(通常六十至一百二十天),可向發卡銀行申請拒付爭議,舉證責任轉移至收款方(即平台或賣家),消費者不需要自己去追對方,而是由銀行代為處理。這是成本最低、效果最直接的救濟手段,但很多消費者不知道可以這樣做。
個案情況不同,建議向 鍾若琪律師 進行個別諮詢![]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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