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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在網路上被詐騙,如何報案及追回金錢?
阿翔在臉書上看到一則「限時搶購」廣告,以超低價訂購了一台筆電,轉帳三萬元後,賣家立刻封鎖了他。他打開手機才發現自己被騙,氣得發抖,卻不知道要去哪裡報案、能不能追回錢。身邊朋友說「網路詐騙抓不到人的啦」,但阿翔不想就這樣算了……
法律依據
網路詐騙行為依《刑法》第339條構成「詐欺罪」,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科或併科50萬元以下罰金。若以電腦或網路為工具詐騙,依《刑法》第339條之4,加重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,並得併科100萬元以下罰金。
報案與凍結帳戶
發現遭騙後,應立即採取以下行動:
・撥打165反詐騙專線:由專人協助通報,並可申請對詐騙帳戶進行「警示帳戶」凍結,防止款項被提領。
・向警察局報案:攜帶轉帳紀錄、對話截圖至警察局刑事組報案,取得報案證明。
・通知匯款銀行:立即聯繫自己的銀行,說明遭詐騙情形,請求協助阻擋款項或進行緊急聯繫。
追回款項的可能途徑
若款項已匯入他人帳戶,追回難度視情況而定:
・款項尚未提領:透過警示帳戶凍結程序,有機會在款項被提領前予以扣押。
・款項已被提領:可依《民法》第179條(不當得利)或第184條(侵權行為)向詐騙者提起民事訴訟請求返還,但須先確認詐騙者身分。
・無法找到詐騙者:若詐騙平台或金流平台有過失(如未盡審核義務),可評估是否向平台追究連帶責任。
具體可行步驟
① 立即撥打165,申請將詐騙帳戶列為警示帳戶並凍結。
② 同時聯繫自己的銀行,說明遭詐騙請求協助阻擋。
③ 保存所有證據:對話截圖、付款紀錄、賣家帳號頁面(含網址)、廣告截圖等。
④ 攜帶證據至警察局報案,詳述詐騙過程,取得報案三聯單(日後民事求償使用)。
⑤ 案件移送地檢署後,積極配合檢察官偵查,提供所有相關資料。 ⑥ 若詐騙者身分查明,委任律師提起民事訴訟,請求返還詐騙金額及損害賠償。
鍾若琪律師觀點
網路詐騙是台灣近年來成長最快速的犯罪類型,法律的追訴機制也在快速演進中。從我協助詐騙受害人的經驗來看,能否追回損失的關鍵,往往取決於報案的速度,而非案件的複雜程度。
165反詐騙專線的警示帳戶機制,是目前最快速攔截詐騙款項的管道。但這個機制有一個時間窗口:款項被匯入後,若詐騙集團尚未提領,才有攔截的可能性。詐騙集團通常在收款後數小時內就完成提領轉移,因此發現被騙的第一分鐘,就應該撥打165,而不是先打電話給家人朋友討論。
我也想對那些已經無法追回款項的受害人說:報案仍然重要,即便你知道錢可能追不回來。每一份案件紀錄,都是司法機關掌握詐騙集團規模、追查主謀的重要資料。你的報案,可能是讓下一個受害人少損失一筆錢的關鍵拼圖。
個案情況不同,建議向 鍾若琪律師 進行個別諮詢![](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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