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鍾若琪律師-律師事務所,桃園律師事務所,桃園律師
店家文章分享
父母過世,遺產要如何分配?
父親突然因病過世,留下一棟房子和一些存款。大哥說房子應該歸他,因為他長期照顧父親;二姊說應該平均分配;小妹則聽說父親生前曾口頭說要多給她一些。三個人各說各話,誰也不服誰。他們都不知道,法律對於遺產分配其實有一套明確的規定,不是誰說了算……
法律解答![]()
法定繼承人與應繼分(民法第1138條、第1141條)
依《民法》第1138條,遺產繼承人依序為: 第一順位:直系血親卑親屬(子女、孫子女) 第二順位:父母 第三順位:兄弟姊妹 第四順位:祖父母
配偶為當然繼承人,與各順位繼承人共同繼承。
依民法第1141條,同一順位繼承人有數人時,應繼分平均。例如:配偶與三名子女共同繼承,配偶依民法第1144條取得二分之一,其餘二分之一由三名子女平均分配,各得六分之一。
遺產的範圍
遺產包含被繼承人死亡時所有的財產,包括:不動產(房屋、土地)、動產(存款、股票、車輛、珠寶)、債權(他人欠款)等積極財產,以及債務等消極財產。繼承人繼承遺產,同時也概括承受被繼承人的債務(民法第1148條第1項),但在繼承所得遺產範圍內負清償責任(民法第1148條第2項)。
遺產分割的方式
繼承人可透過以下方式分割遺產:
・協議分割:全體繼承人協商達成共識,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書,再至各機關辦理過戶登記。此方式最為彈性,可依各人需求調整,不必嚴格依應繼分比例。 ・訴訟分割:協議不成,任一繼承人可向法院提起「遺產分割之訴」,由法院判決分割方式(民法第1164條)。
贈與之歸扣
依民法第1173條,繼承人中有在繼承開始前,因結婚、分居或營業,已從被繼承人受有財產之贈與者,應將該贈與價額加入繼承開始時被繼承人之財產中,再行計算應繼分。
贈與價額,依贈與時之價值計算。
但被繼承人於贈與時特別表示不需要歸扣,則不在此限。
具體可行步驟
① 確認繼承人範圍:調閱被繼承人的戶籍謄本,確認所有法定繼承人。
② 清查遺產:向國稅局申請被繼承人財產歸戶清單,查明所有資產與負債。
③ 申報遺產稅:被繼承人死亡後六個月內,向國稅局申報遺產稅(遺產及贈與稅法第23條)。
④ 協議分配:全體繼承人簽訂遺產分割協議書,公證後效力更強。
⑤ 辦理過戶:憑遺產分割協議書及相關文件,至地政機關、金融機構辦理各項財產移轉登記。
⑥ 若有爭議,向法院提起遺產分割之訴,由法院依法裁判。
鍾若琪律師觀點
遺產分配糾紛是我在家事案件中,見過最能撕裂家族關係的法律問題。令人遺憾的是,絕大多數的家族糾紛,並非源於法律本身的複雜,而是源於「每個人對公平的定義不同」。大哥認為長期照顧應該換算成更多遺產,小妹認為父母口頭說過的話應該算數,二姊堅持法律就是法律。這三種立場在情感上都有其合理性,但在法律上,只有一套明確的答案。
從實務角度來看,我觀察到一個規律:越早啟動正式的遺產清查與分配程序,家族關係受到的傷害就越小。拖延往往讓誤解累積、讓各方的立場越來越僵化,最終走上訴訟的案件,幾乎都是「本可在早期協商解決,卻因為拖延而失控」的案件。
我給每一個面臨遺產分配的家庭一個核心建議:在情緒稍微平復後,盡快委任中立的律師協助清查遺產全貌,並召集全體繼承人進行一次正式的協商會議。有律師在場的協商,比家族私下爭論更容易達成共識,因為每個人都清楚知道,若協商破裂,法律會怎麼判。清楚的法律框架,往往是促成理性協商最有效的工具。
個案情況不同,建議向 鍾若琪律師 進行個別諮詢![]()
鍾若琪律師擅長處理桃園、台北、新北、新竹地區之繼承及遺產相關訴訟。
電話:03-3602605、
LINE ID:https://line.me/ti/p/~angelajcchung
其它相關店家資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