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票據在實際商務運用有一些特別的稱呼,像是「台銀本支」、「銀行本票」、「平行線支票」,那些票據是什麼?有效嗎?
統整票據在實際商務之運用,大概可以看到「台銀本支」、「銀行本票」、「平行線支票」等等用語。以下就「台銀本支」、「銀行本票」、「平行線支票」三種用語進行簡單說明:
也有人稱作「台銀本票」,會讓人誤會其性質為「本票」,但實際上是「支票」。這個誤會完全是來自「完全沒有必要使用的略語」所造成的誤會。「略語」就是語言使用上會出現的簡稱,例如「台北車站」叫做「北車」。
「略語」的使用可能是流行用語,也有可能是學術領域,也有可能是次文化現象;但無論如何,略語之使用並不會改變名詞本身的性質。「台銀本支」,或稱作「台銀本票」,全稱是「台灣銀行本行支票」,所以就是「支票」,並不是「本票」,其法律效果完全依照「支票」相關規定運作。
跟「台銀本支」是一樣的「略語誤會」性質。其全稱就是「某某銀行本行支票」,其法律效果完全依照「支票」相關規定運作。「本行支票」得到商業上使用的特別關注,來自於該種「支票」的運作特性,簡單說明如下:
(1)當某A向B銀行申請開立支票帳戶時,僅需要簡單的開戶費用,並不需要存幾百萬進去,此外還會獲得銀行印製並給予的支票簿;當某A開立B銀行支票給某C時,只要在支票記載之發票日前存入支票金額即可,不需要開票的當下,B銀行支票帳戶就已經有足夠的錢。
(2)未接觸過支票的人,直覺上會認為「開立支票的當下就是發票日」,但實際上「發票日都不是開票當天」。實務上也因此給這個種支票一個「期前支票」或「遠期支票」的名稱,用來形容這種開立支票方式。
(3)「期前支票」是有風險的,就是「戶頭一直都沒錢導致跳票」。為了避免跳票,交易實務上又產生「向某些銀行申請開立支票時,必須先將錢都存進帳戶」的交易規則。這種支票最有名的就是「台灣銀行本行支票」,後來擴展到各大銀行的「某某銀行本行支票」,也就形成現在所稱的「銀行本票」。
「平行線支票」是基於票據法第139規定所開立的支票類型,其作用就是只能向金融業者兌現支票;如果平行線裡面填具銀行名稱,那就會限縮至只能向特定銀行兌現支票。該規定實際內容是「付款人僅得對金融業者支付票據金額」,操作上則為將該種支票存入銀行(存簿會顯示存入支票的資訊代碼),然後你再去將現金領出來。當然實際去櫃檯辦理的「體感」會不會讓你跑兩次才拿到現金?這就要看各家銀行的作業流程囉。
署名:鼎暉聯合法律事務所編輯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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