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硯法律事務所-民事家事專科,桃園優質女律師,20年實務經驗好評推薦

話說當事人的太太對他提起保護令及離婚訴訟,保護令被駁回後,太太不服提出抗告,離婚訴訟部分法官則安排他們做諮商……
我的當事人認為離婚不是不可以談,但希望能跟財產一起處理;然而對造律師卻表示離婚先處理,要我方提反訴請求剩餘財產分配就好。
我知道我方一旦提起反訴,他們夫妻絕對無復合之望,但當事人擔心若法院判離,未來再提剩餘財產分配又是另一個訴訟,勢必要再花律師費……
我告訴他,如果無法割捨20幾年的感情,那就不要同意離婚,現在也不要提反訴,我相信法官判不下去;倘若真的判離,未來要提剩餘財產分配,我也不會另外收律師費,所以他可以放心,不用現在就做決定。
經過數次諮商,當事人的太太似乎也認為他們的婚姻不是沒有回復可能……很感謝姚法官有認真看我們的答辯狀,瞭解整件衝突的前因後果,也沒有強迫我的當事人要同意離婚,甚至幫忙我方勸諭對造,所以對造同意撤回離婚訴訟了。
雖然協助當事人離婚脫離苦海也是在做善事,但讓兩個本來要分開的人又能重新在一起,更是功德無量。
離去前,我告訴對造當事人說,20幾年的感情難能可貴,找到能攜手相伴一生的人更是不容易,也請多加珍惜,她點頭跟我道謝。
庭後我打給當事人,告知他太太撤回離婚訴訟及保護令的抗告,他驚訝的不斷跟我道謝,說著說著他在電話那頭又哭了……
官司不是勝訴就是真的贏,能讓對造撤回、願意再牽起對方的手才是真的贏。
很多律師希望當事人不斷委託案件才會有案源,但我想的是怎麼做才是對當事人最好。
本案全部終結,後面雖然沒律師費可賺(事務所應該不會被我搞倒吧

),但今天真覺得好開心……
徐慧齡律師 2022.02.15